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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TCSWYQ-2023-000331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机构:  铜川市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bat365验证_365bet体育在线备用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王政发〔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3-02-28 16:09
        公文时效:  有效 发布机构:  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bat365验证_365bet体育在线备用人民政府
        索引号:  TCSWYQ-2023-0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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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铜川市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bat365验证_365bet体育在线备用人民政府
        发文文号:  铜王政发〔2023〕5号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23-02-2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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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铜川市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bat365验证_365bet体育在线备用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打好主动仗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bat365验证_365bet体育在线备用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8 16:09 阅读:人 打印 保存 收藏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铜川市王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打好主动仗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365平台官方版下载_bat365验证_365bet体育在线备用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打好主动仗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要求,按照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扎实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大力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主动作为、苦干实干,加快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快产业扩能升级

        1.强化科创赋能,协助企业参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通过复审,争取市级20万元、10万元奖补;协助当年入库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的企业,积极争取市级2万元一次性奖补;协助当年认定为瞪羚企业或独角兽企业,积极争取市级50万元一次性奖补;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争取市级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补;积极参与省级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科技示范镇、乡村振兴科技示范村、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认定,争取市级10万元一次性奖补;积极参与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认定,争取市级10万元一次性奖补。(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负责)

        2.支持企业达产增效,对连续2年在库规上工业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20%以上的,除争取市级给予的15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3万元、5万元补助;对规上非能源工业企业开展产供销对接活动,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除争取市级给予的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对首次与省级产业链链主企业形成配套合作,且年内产品配套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的2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对制造业龙头企业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亿、5亿、10亿元的,区级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负责)

        3.支持工业企业提质升级,创建为国家级或省级“专精特新”、智能制造、“两化”融合贯标、绿色工厂等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的20万元或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或3万元补助。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对当年2、5、8月以前入统纳统,在次月起贡献新增产值的工业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的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5万元补助。(区工信局、区财政局负责)

        4.对规上工业企业在金融机构当年获得3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且按期完税、信用良好的,在享受市政府财政贴息政策的同时,区政府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给予20%的财政贴息,当年每户总额度不超过30万元。(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

        5.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深入落实《铜川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积极组织谋划项目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支持,组织企业申报工业转型升级、特色专业园区等10余个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同时,简化项目绩效、专项资金审批流程,加快企业专项补助资金兑现进度。坚持把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作为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推荐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龙头骨干民营企业厂长、经理及高级职业经理人参加工信部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培训。积极争取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鼓励有技术需求,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积极向市级申报科技“揭榜挂帅”项目。继续推进“无差别受理”改革,加快打造“一站式”现场综合服务大厅,破除人社窗口业务通办的“最后一道壁垒”。(区工信局、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6.全力加快项目建设,深入实施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健全完善责任落实、“五个一批”、领导包联、要素保障、项目观摩、通报约谈、考核奖励等机制,全面保障项目建设,切实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结合考核结果,对高质量项目建设成效分等级进行奖补;结合项目谋划储备及前期工作推进考核情况,对区级部门项目前期工作进行奖补,为中省市资金争取和项目落地奠定基础。做好项目集中开工及集中观摩活动,积极争取市级奖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

        7.持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支持民间投资更多进入交通、能源、水利、城建、环保以及文化、旅游、卫生、体育、养老、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支持民间投资参与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纳入区级重点项目计划的民间投资项目,按规定给予要素保障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区发改局、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王益分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8.强化区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套,支持符合条件的区级重点项目优先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资本金。鼓励项目法人积极争取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等国家结构性金融工具,多渠道筹措项目资本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适当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负责)

        9.狠抓招商引资,积极争取市级对投资2亿元及以上(不含租赁的标准化厂房)产业链配套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实际投资的1‰给予的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合规引荐人奖励。积极争取市级对投资2亿元及以上(不含租赁的标准化厂房),当年签约落地且建成投产的产业链配套项目,按实际投资的1‰给予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合规引荐人奖励。(区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

        10.支持高质量工业项目储备、招引、落地、建设、投产。积极争取市级对年度实际完成工业投资(不含标准化厂房建设)5000万元以上的、技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高技术制造业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的30万元奖补,投资额每超过30%的再给予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资金。力争年度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和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5个以上百分点,争取市级奖补。(区工信局、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负责)

        11.吸引外商投资,积极争取市级对外商直接投资5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上产业项目,按照核定总额的1%、1.5%、2%给予每户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补。(区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区商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

        12.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模式,将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下限降至20%,允许分期缴付土地出让价款。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用地,积极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支持项目尽快落地建设。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市自然资源局王益分局负责)

        三、力促服务业恢复发展

        13.对服务业增加值增长贡献率排名前3名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每户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

        14.对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残联负责)

        15.积极争取市级关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增长10%以上,且综合排名市级前2位的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贡献率排名前10位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的每户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对开展全市性促消费活动的,除争取市级给予主办企业、协会每场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对网络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16.对新建、改造的特色街区,除争取市级给予实施主体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补助。对丰富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消费业态的市场主体,除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万元补助。对建设改造的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乡村连锁(加盟)便利店经营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引进落地的国内知名商贸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获得“老字号”的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对预制菜企业开展品牌推广成效显着的,除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在本地注册、在区外开设5家以上铜川特色餐饮连锁店的,除争取市级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对商务部门组织的参加展会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一定奖补外,区级按照市级补助金额的一半进行补助。(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17.协助外贸进出口额达到1亿元以上且贡献率高的企业,积极争取市级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补;协助外贸进出口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积极争取市级5万元、8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补。协助新认定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积极争取市级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18.开展促进消费活动,按照“王益好物·享美好生活购物季”惠民消费券模式继续进行惠民消费券发放工作,鼓励消费者在我区消费。(区商务局负责)

        19.鼓励限上企业培育,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上”企业培育发展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铜政办发〔2022〕7号)文件,对限上商贸企业奖励5万元,其中入库第1年奖励3万,第2年和第3年分别奖励1万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20.对新评定为国家5A、4A 、3A旅游景区的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对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村的或入选全国、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除市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对新评定为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的,除市级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3万元。打造“HI四季趣铜川”文化旅游品牌,按照以“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要求,策划开展文旅活动,对文化旅游相关企业策划旅游活动收效良好的,除争取市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3万元。区内外旅行社、旅游公司、自驾游户外组织和其他旅游服务单位对组织区内外游客(10人以上团队)游览收费景区的,给予每人10-15元的一次性奖补。(区文旅局、区财政局负责)

        21.支持举办体育精品赛事,积极协助在我区举办射箭、篮球、滑雪、马拉松、电子竞技、街舞等体育赛事活动的单位、企业争取不超过100万元的市级奖补资金。(区教科体局、区财政局负责)

        四、强化财税政策助企纾困

        2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落实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23.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24.制造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教科体局负责)

        25.对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应缴费额的50%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26.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金。(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27.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28.符合申请条件的小微企业其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超出部分产生的利息,由企业自行承担,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负责)

        29.减免“六税两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费,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区税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30.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2022年7月1日起,再次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6月30日。(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

        31.实施社保缴费灵活暂缓政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暂缓至2023年底前补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负责)

        五、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

        32.协助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当年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50万元,协助当年完成陕西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50万元,协助上市申报材料获得证券交易所受理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50万元,协助当年主板上市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2000万元,协助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1000万元。协助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当年完成股份制改制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10万元,协助当年成功挂牌基础层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20万元、创新层的企业争取市级奖补30万元。(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区财政局负责)

        33.对新增重点产业链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当年新增信用类贷款,按照同期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每户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市级贴息并享受贴息政策的企业,区级不再同步贴息。(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教科体局负责)

        34.益财融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融资担保业务按不超过0.5%费率执行,差额部分由区级财政补贴。(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

        35.积极协调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对符合纾困帮扶条件的企业提供暂时流动资金支持。存量纾困帮扶企业结合实际酌情延期,帮助企业渡过困难。(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36.市域外金融机构当年在我区新增投放资金的,按照实际投放资金额的0.1%奖补,单个机构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新设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补。(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区财政局负责)

        37.落实央行再贷款贴息政策,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支持我区涉农经营主体、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运用央行再贷款产生的利息,由市、区县财政和金融机构按1︰1︰1比例共同承担。(区财政局负责)

        38.积极搭建常态化政银企沟通对接平台,引导优质金融资源更便捷更有效地投向中小微企业,不断加大融资担保力度,降低融资成本,助推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和鼓励辖区内金融机构加大同省市区重点项目对接力度,大力创新开发各类金融产品,探索多样化服务,助力我区经济发展。(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

        六、强化援企稳岗扩岗

        39.大力推行“政策找人”“免审即享”“不见面、零材料”经办服务模式,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3年4月前,对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和扩围行业困难企业等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负责)

        40.积极开展各类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为免费提供职业介绍且成功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区人社局负责)

        41.对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首次来区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外省户籍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500元的交通补贴。(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负责)

        42.协助每孵化成功1个创业实体的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争取市级1万元奖补,每带动1个人就业的争取市级3000元补贴。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争取市级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协助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个人创业贷款或不超过100万元的合伙创业贷款及区级部分贴息。(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负责)

        43.按照《铜川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实措施》相关补助规定,协助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争取市级10万元资助。(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负责)

        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44.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我区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负责)

        45.积极争取国家信贷支持政策,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和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落实降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缩短审批放贷周期等措施,满足居民的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负责)

        46.不断建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全面加快各类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力促早日建成投用。按照“租售并举”原则,加快已建成项目的租售进度,提高保障性住房使用率。(区住建局负责)

        八、着力稳定农业生产

        47.支持建设铜麦系列良种繁育基地,积极争取市级每亩20元一次性补贴。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产能达到100万公斤以上的,争取市级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

        48.支持现代果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新建苹果青砧苗木繁育基地,争取通过验收,享受市级每亩2000元一次性补贴政策。创建市级高质高效水果示范园,争取市级每亩200元一次性奖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

        49.落实好支持生猪产业发展补贴政策,当生猪养殖企业连续亏损3个月(含)以上时,启动生猪一次性补贴政策,对在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按照出栏育肥猪每头40元补贴,资金由市、区县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

        50.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四级联创”,积极创建省级、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取市级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

        51.鼓励农业企业积极参加各类产销推介,对参加省外展销活动的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的0.5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0.25万元补助;对参加省内展销活动的企业,除争取市级给予的0.3万元一次性奖补外,区级一次性给予0.15万元补助。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或优势区认定,争取市级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

        九、优化市场监管和营商环境

        52.支持防疫药品器械生产研发,对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即时备案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53.开展知识产权“入园进企”服务,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协助企业解决涉知识产权困难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54.扎实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对典型举措获得省级以上复制推广的单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在省级平台发布营商环境宣传信息排名第一的部门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营商环境年度评价中单项指标进位超过五位及以上的牵头部门,依次给予5万、3万、2万元一次性奖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负责)

        十、附则

        规范程序,精准兑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的兑现落实,加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合力推动政策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区级各牵头部门要商区财政局对每条政策措施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切实规范兑现落实程序。

        强化落实,提升绩效。区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区财政局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覆盖绩效评价。区审计局按照兑现后不低于30%比例进行抽取审计,确保奖补资金能够落实到符合条件的主体上。

        严肃纪律,加强监管。各部门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规定的支持范围、兑付程序、资金管理要求等,做好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对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网络编辑:高鹏
        信息审核:高鹏